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通〔2017〕56号)文件精神,对在江川区行政区域内,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企业在职职工参保身份,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给予技能提升补贴。现对符合补贴政策的参保职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2018年7月19日-7月25日),如有议异,请拨打电话8012151或直接到江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投诉。
姓名 | 参加失业 保险时间 | 工种名称 | 工种等级 | 证书类别 | 取证的时间 | 补贴金额(元) | 申请时间 | 单位名称 | 杨书婷 | 2014-08-01 | 心理咨询师 | 三级 | 职业资格证 | 2017-7-28 | 2000 | 2018-7-10 | 玉溪市烟草公司江川分公司 | 业小水 | 2015-08-01 | 心理咨询师 | 三级 | 职业资格证 | 2017-7-28 | 2000 | 2018-7-10 | 玉溪市烟草公司江川分公司 |
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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