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机构编制办公室下达30个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编制使用计划,现公示如下。 1.江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个; 2.玉溪市江川区客商投资服务中心1个; 3.玉溪市江川区防震减灾局1个; 4.玉溪市江川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站1个; 5.玉溪市江川区妇女儿童发展中心1个; 6.玉溪市江川区社会福利中心1个; 7.玉溪市江川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2个; 8.玉溪市江川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2个; 9.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2个; 10.玉溪市江川区防汛抗旱站3个(用于河、湖长办); 11.玉溪市江川区地方公路管理段1个; 12.玉溪市江川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个; 13.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个; 14.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2个; 15.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个; 16.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1个; 17.玉溪市江川区前卫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个; 18.玉溪市江川区前卫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1个; 19.玉溪市江川区九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个; 20.玉溪市江川区九溪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1个; 21.玉溪市江川区雄关乡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1个; 22.玉溪市江川区安化彝族乡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1个。 以上岗位安置必须由政府安排工作的30名转业士官,根据转业士官服役表现量化得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并签字确认,当有人放弃选岗时,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选岗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空缺岗位作废。选岗时成绩并列者,军龄长者优先;军龄相同者,奖项高者优先;奖项相同者,立功受奖次数多者优先;立功次数相同者,时间在前者优先。 公示时间:2018年8月1日至8月7日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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