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江川区人民政府!
今天是: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举报件(D530000201806210039)办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 时间:2018-06-25 11:36:47 点击率:打印】【关闭

玉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2日,我区接到《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玉督转〔2018〕14—4号)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响应,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举报件办理工作,并安排相关职能部门形成联动机制,集中精力抓交办举报件涉及问题的排查、落实和整改,确保从严从实从快核实查办举报件。经查,举报件反映问题基本属实,目前该举报件已办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举报内容

投诉反映:“江川区江城镇海埂村,有一个海埂养猪场,养猪规模有上千头,猪的吼叫声、猪尿液、粪便臭味造成空气污染(还经常威胁村民,不让举报),严重影响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

(二)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经查,被举报的“海埂养猪场”原名为“江川县海埂良种猪场”,现名为“玉溪市江川区华海养殖场”,该养殖场位于江川区江城镇西河村委会海埂村,占地面积约10亩,养殖场所在位置在上世纪60年代就是该村的集体养猪场,养殖场负责人于2004年10月承包改建后进行养殖至今。2004年承包养殖时,养殖场位于村庄边上,于2008年1月5日补办了环评手续和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随着村庄的发展建设,养殖场四周逐渐建设了民房,现养殖场四周均为民房。现场检查时,养殖场存栏母猪101头,仔猪230头,育肥猪500头,公猪4头,共计835头。

二、调查情况

6月22日接到投诉后,我区高度重视,当天上午组织区农业局、区环保局、江城镇人民政府和西河村委会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并向周围居民询问相关情况。经查,该养殖场已进行雨污分离,养殖污水经化粪池、沼气池处理后排入村外农田综合利用,污水使用管道输送;猪粪采用干清粪,日产日清,清理后的粪便运至村外堆粪棚暂存后外售;养殖噪声通过圈舍隔离。

因养殖场位于村庄内部,四周均为居民住房,曾被周围居民投诉,反映养殖行为影响居民生活,经我区相关部门和所在乡镇督促,养殖场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了改进,但猪叫噪声及臭味对居民生活的影响无法消除。经教育疏导,养殖户已另选场址,在江城镇西河村委会大平地建设养殖场,待大平地养殖场建设完成后,现位于海埂村内的养殖场将不再从事养殖活动。大平地的养殖场于2017年4月开工,目前已完成地面平整、大部分围墙建设、污水收集池等工程,预计2018年年底竣工投入使用。现场调查组向西河村委会工作人员及海埂村村民询问养殖场投诉情况,村委会工作人员和村民表示:养殖场位于村庄内,养殖活动对周围居民生活有一定影响,曾经有村民向村委会反映过这个问题,但没有“经常威胁村民,不让举报”的情况。

三、存在问题

随着村庄建设发展,目前该养殖场已被村庄包围,四周均为居民住房,养殖行为对周围居民生活影响难以避免。

四、现采取的措施及结果

经调查,此举报件基本属实。养殖场的位置、规模以及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的内容基本属实,但“经常威胁村民,不让举报”的内容不属实。

整改情况:我区已要求该养殖户加快新选址养殖场的建设工作,确保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现养殖场搬迁工作。完成搬迁后,现养殖场不得从事养殖活动。

五、信息公开情况

该转办举报件办理情况已在bte365官网(www.ynjc.gov.cn)、江

川新闻网(jc.yuxinews.com)进行公开。

六、下一步措施

(一)督促养殖场负责人加快新选址养殖场的建设,确保在2018年底前完成养殖场的搬迁工作。

(二)在养殖场搬迁前,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养殖场加强管理,做好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维护,减小养殖活动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5日

  • 主办:中共江川区委 江川区人民政府
    Copyright 2016 -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5304210001   网站地图
    备案号:滇ICP备05004768号-1 滇公网安备:530421020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