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8日,我区接到《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玉督转〔2018〕20—1号)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响应,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举报件办理工作,并安排相关职能部门形成联动机制,集中精力抓交办举报件涉及问题的排查、落实和整改,确保从严从实从快核实查办举报件。经查,举报件反映问题基本属实,目前该举报件已办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举报内容 投诉反映:“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黄芸村委会乐太村,龙母山乱开采石料,造成水土流失,山体生态破坏严重”。 (二)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被举报对象位置为: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黄营村委会乐太村村民小组龙母山,该位置为原江川县江城镇乐太村砂料厂普 通建筑用白云岩矿,采矿权人为万荣华,采矿许可证号C5304212009057130032405,有效期2009年5月5日至2014年5月5日,矿区面积0.0122平方公里,矿种为建筑用白云岩,出让方式为拍卖。矿山行政区划隶属江川区江城镇黄营村委会乐太村村民小组管辖。该矿山采矿许可证到期后,采矿权人未申请延续,原江川县国土资源局按照矿产资源管理的相关规定,于2015年3月对该矿山采矿许可证进行了注销。 二、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8日,玉溪市国土资源局江川分局、区环保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安监局、江城镇人民政府联合对转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核实,因修建黄营至云岩段道路、建盖黄营村委会及村委会场地硬化(均为村组公益事业),发生过三次擅自开采砂石料行为,4月5日擅自开采砂石料约140立方米;4月17日、5月17日分别擅自开采砂石料约60立方米,开采面积约为30平方米,擅自开采砂石料总量约为260立方米,未发现拉出本村以外交易行为。开采位置不在林地范围,不属国家、省级公益林,未对周边林地造成破坏。原江川县江城镇乐太村砂料厂沿开采区域外围与村民进山道路内部之间进行了环状工程措施堆砌并进行了植物措施布设,水土流失趋于自然状态,未发现水土流失现象。擅自开采面积小,未造成严重山体生态破坏。群众举报基本属实。 三、存在问题 (一)该关停矿山开采区上部存在群众耕作农田,进山道路无法封堵,存在擅自开采砂石料现象。 (二)矿山关停后,植被恢复情况不佳。 四、现采取的措施及结果 经调查,此举报件基本属实。举报地址和行为属实,造成水土流失,山体生态破坏严重不属实。 (一)对擅自开采砂石料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二)对玉溪市国土资源局江川分局江城中心所进行约谈,要求进一步加强矿山日常巡查,加大巡查力度和打击力度。 (三)积极开展矿山治理恢复工作。 我区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725号)和云财建〔2016〕427号文件精神,结合云南省玉溪市星云湖径流区矿山现状,编制完成《云南省高原湖泊抚仙湖生态保护修复--星云湖径流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8计划实施8个项目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江川县江城镇乐太村砂料厂普通建筑用白云岩矿已列入2018年治理项目)。“云南省高原湖泊抚仙湖生态保护修复--星云湖径流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申报材料已上报市国土资源局转报省国土资源厅。 (四)该点已设置“严禁盗采”标牌,明确江城镇人民政府为管护主体,加强日常巡查检查。 五、信息公开情况 该转办举报件办理情况已在bte365官网(www.ynjc.gov.cn)、江川新闻网(jc.yuxinews.com)进行公开。 六、下一步措施 (一)加强监管。加强对国土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认识,同时要求江城镇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辖区内的矿产资源巡查及打击力度。 (二)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打击无证开采、采矿权到期开采、证照不全开采、超深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快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积极推进江城镇乐太村砂料厂普通建筑用白云岩矿治理项目早日实施。 附件:现场检查图片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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