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造良好道路通行环境,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警大队决定自即日起,开展依法从严整治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现将有关整治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江川区中心城区。 二、整治重点 (一)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行为; (二)汽车不按顺行方向依次停放于停车泊位,以及挤占路口、阻塞消防通道(车道、人行道)等违规停放行为; (三)摩托车、非机动车不按指定区域位置停放,以及挤占路口和汽车停车泊位,阻塞消防通道(车道、人行道)等违规停放行为; (四)出租汽车、公路客运车随意停车掉头,招呼站(点)外上下乘客等违法行为; (五)拖拉机、三轮摩托车、畜力车、核载质量750千克(含)以上货车等“四类”车辆违反交通禁令标志入城行为; (六)逆向行驶、穿插行驶违法行为; (七)驾乘汽车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 (八)无证驾驶、无牌套牌、假牌假证、遮挡污损号牌等涉牌涉证违法行为; (九)酒驾、醉驾、毒驾、竞速飙车、公路客运严重超员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等违法犯罪行为。 对上述违法行为,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并给予记分,违停车辆将依法强制拖移。 拒绝、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惩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创卫关联你我他,齐抓共管靠大家。请广大群众自觉守法,抵制违法,服从管理,以文明交通行为积极携手共建江川区国家卫生城市。 特此通告 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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