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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玉溪市江川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迎审和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玉江办通〔2018〕7号)


来源:江川区人民政府 时间:2018-03-15 03:05:00 点击率:打印】【关闭

各乡镇党委、政府,大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市驻江单位:

  为扎实抓好国家卫生城市攻坚迎审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和省级复审,夯实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基础,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启动玉溪市江川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百日风暴”行动第一阶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3月10日起至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复审

  二、目标任务

  紧扣《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国家卫生城市暗访评分表和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落实攻坚方案,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扛实责任、抓好落实,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夯实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基础。

  三、责任主体

  (一)网格长责任

  督促对应网格内片长履行好职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交办,对重点难点问题坚持亲力亲为、全程督导、一线工作,及时解决好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部门责任

  1.抓好单位创建。重点整治本单位内部临违建筑(棚改范围内的集体临时用房可待棚改时一并拆除,属个人私自搭建的临时违法建筑一律拆除)、环境卫生,向干部职工普及健康教育知识,抓好无烟单位创建和巩固,绿化、美化院内环境,整顿车辆停放秩序,抓好入户宣传,保证本单位管理达标并长效巩固,确保单位不扣分。

  2.履行部门职责。对标对表《玉溪市江川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百日风暴”行动工作方案》,根据部门职责,落实行业创建责任,确保行业不失分。

  3.落实网格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定人员、定职责、定标准、定进度、定时限,做到有目标要求、有计划安排、有奖惩办法,保证创卫复审工作件件有人抓,事事有落实,确保网格不丢分。各单位工作方案于3月16日前报区纪委和区创卫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工作督查依据。

  (三)街道、社区责任。街道、社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接系统管理,严格对照复审标准内容,调整优化工作力量,制定明确措施,抓好社区、集体出租经营场所、窗口单位、街道、小区、楼房特别是城郊结合部等重点部位集中攻坚整治,确保达到创卫复审标准。

  四、工作措施

  “百日风暴”行动第一阶段期间,全区党政机关全体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安排双休(清明、五一除外),在抓好稳增长促发展各项工作的同时,全力以赴投身到创卫、创文工作中。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复审后,视情况适当安排轮休。

  (一)大街街道、各网格片区责任单位

  1.周一至周五,每天按不少于单位总人数的10%(抽调参与棚户区改造等重点工作的人员除外,单位人员少于5名的,每周安排2天,每天安排1人),安排干部职工深入各网格片区开展工作(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重点做好常态化巡查督导、整改整治、卫生保洁、宣传发动等工作,提出重点问题和集中攻坚方案。

  2.周六、周日分别按不少于单位总人数的50%(抽调参与棚户区改造等重点工作的人员除外),安排干部职工深入各网格片区开展工作(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重点抓好集中攻坚和清洁家园活动,做好拆临拆违、卫生死角和专项整治等工作;抓好职能创建任务落实;抓好无物业管理小区管理;抓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各乡镇

  参照机关单位周六、周日人数比例,安排干部职工在抓好稳增长促发展各项工作的同时,抓好全省文明城市创建和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定信心决心。顺利通过国家、省级复审验收,保住国家卫生城市称号,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当前全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通过创建,对内振奋精气神、增强自豪感、提升自信心;对外展示江川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展示江川干部良好作风,扩大江川的影响力、辐射力和传播力。全区上下务必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创卫、创文作为践行“四个意识”的重要标准,克服畏难情绪,切实转变作风,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力投入到创卫、创文工作中。

  (二)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区监察委要认真研究制定工作督查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网格管理月度评价办法,常态化开展督查督导,对因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等影响创卫、创文工作大局的,要严格追责问责。区创卫办和督导组要全方位开展督导,发现问题及时交办网格和职能单位办理;各网格、单位要对照标准,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区监察委和区创卫办。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的,由区监察委督办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严肃纪律要求,奖优罚劣并重。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纪律观念,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凡是在棚改、创卫、创文工作中阳奉阴违、蛊惑群众、造谣生事、对抗组织、推卸责任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造成重大影响的,一律从重处分,并按规定在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评中扣分。对创卫工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区委、区政府将给予表彰奖励并在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评中加分。

  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办公室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3日

  • 主办:中共江川区委 江川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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