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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玉溪市江川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达标工作指挥部工作规则》的通知


来源:江川区人民政府 时间:2018-03-17 09:07:00 点击率:打印】【关闭

各乡镇党委、政府,大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市驻江单位:

  《玉溪市江川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达标工作指挥部工作规则》已经区创卫指挥部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玉溪市江川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达标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3月16日

玉溪市江川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达标工作指挥部工作规则

  一、总则

  为规范玉溪市江川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达标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创卫指挥部)的工作,明确区创卫指挥部的主要职责,特制定本规则。

  区创卫指挥部是区委、政府国家卫生城市创建达标工作(以下简称:创卫工作)议事协调机构,下设区创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创卫办),承担区创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二、区创卫指挥部主要职责

  组织开展建成区创卫工作,安排部署、指导协调全区创卫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履行创卫工作职责。

  三、工作制度

  区创卫指挥部通过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履行职责。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由区创卫指挥部指挥长或指挥长委托副指挥长主持召开。

  区创卫指挥部全体会议由全体成员组成;专题会议由与会议议题有关的成员组成。

  创卫复审“百日风暴行动”期间,区创卫指挥部全体会议每周日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全体会议议题由各主责单位上报,创卫办梳理报指挥长审定;专题会议议题由区创卫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决定。

  区创卫指挥部全体会议、专题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会议纪要由区创卫指挥部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签发。

  区创卫办和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认真落实全体会议、专题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区创卫办实行主任办公会议制度。主任办公会议每周二次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由主任召集,主任、副主任和办公室人员参加。主任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是:通报全区创卫工作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研究拟提交区创卫指挥部审议事项;研究安排创卫督导任务并推进督导工作的落实;结合市级工作安排抓好日常工作研究上报重要事项。主任办公会议形成会议记录。

  区创卫指挥部文件由区创卫办主任或常务副主任审核后,报区创卫指挥部指挥长签发;区创卫办文件由区创卫办主任或常务副主任签发。

  区创卫指挥部建立创卫工作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应将下列内容及时报告区创卫指挥部并抄送区创卫办,主要有:区委、政府关于创卫工作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区创卫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关于创卫工作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区创卫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关于创卫工作批示的落实情况;区创卫指挥部议定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本周创卫工作执行情况及下周计划;创卫工作中重大问题;区创卫领导小组和指挥部督办的事项;创卫工作动态、信息;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创卫指挥部建立通报制度。具体通报事宜由区创卫办承办。原则上在区创卫指挥部内部通报,重大事项报区创卫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同意后在全区通报。区创卫指挥部对下列事项进行通报:创卫工作进展情况;批示事项落实情况;督办事项落实情况;创卫职责履行情况;创卫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创卫信息沟通及相关材料报送情况;其它需要通报的重要事项。

  四、附则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主办:中共江川区委 江川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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